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經調整于8月5日向社會公布,規劃列舉了包括房地產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這意味著,房地產稅法應該在本屆人大任期內(即2017年)提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專家介紹,如果一切順利,房地產稅較快有望于2017年出臺。
調整后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包括房地產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船舶噸位稅法、耕地占用稅法等7個稅種立法,釋放出稅收法定進程提速的重要信號。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13年本屆全國人大公布五年立法規劃時的表述是‘增值稅法等若干單行稅法’,這實際上是把包括房地產稅在內的所有稅種都納入了。此次點名具體稅種,是因為《立法法》對稅收法定有明確規定,故而需要細化。”
此前《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獲悉,房地產稅改革路徑日漸明晰,房地產稅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內部征求意見并不斷完善中,房地產稅主體稅種或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具體稅率可能將由地方在中央確定的稅率區間內自行決定。
“房地產稅立法此次被列入一類立法。一類立法指條件比較成熟、要在任期內履行審議程序,即要提請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劉劍文表示,有些稅種立法應該在2017年年底前通過,有些可能本屆審議、需要下屆人大通過。房地產稅立法,今年主要是聽取征集各界意見、進一步調研、修改完善草案。
劉劍文介紹道,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的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計劃,2020年前將所有稅種上升為法律。
具體而言分為兩步:一是2017年前完成本屆人大立法規劃的7個稅種的立法;二是對于未列入本屆人大立法規劃的在2020年前將稅種上升為法律。
不過,也有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本次較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包括房地產稅,并不意味著該稅法推出將加速。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名譽副會長朱中一表示,事實上,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房地產稅立法后,全國人大對于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就已啟動,也一直在進行之中。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從過去一年不動產登記的落地進程看,執行力度低于市場預期,而在作為房地產稅必要前提的不動產登記還未全面完成的情況下,房地產稅落地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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