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14歲女孩戶籍登記時性別錯填成男。近日更改時被要求證明自己是女孩。較后在醫生建議下以B超代替,顯示女孩具備子宮等女性特征。警方更正了其戶籍信息并回應:當時辦業務的民警過于謹慎,讓群眾受委屈了。
據了解,事件起因是江西豐城市一名14歲女孩萱萱(化名)在戶籍信息查詢系統中的性別信息顯示是男孩,家人希望能改過來。當她和母親前去派出所更改戶籍信息時卻被要求證明自己是“女孩”。萱萱的母親滕女士想把女兒的性別改過來,于是花了半個月東奔西跑,為萱萱開了村委會證明,再加上出生證、學籍證明等材料。但當她帶著萱萱來到當地派出所時,去被經辦民警告知,按照規定得提供“性別鑒定證明”才能辦理。
滕女士稱,她去醫療結構咨詢的結果是對方無法開具“性別鑒定證明”這一證明文件,醫生建議以可以顯示人體具備子宮等女性特征的B超檢測單代替。
萱萱所在地市級公安局了解到這一情況后,立即與戶政大隊取得聯系,承諾“特事特辦”,將萱萱的戶籍性別信息更正過來。并解釋,主要是一些基層民警業務不熟,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事件責任民警已離崗培訓學習。
萱萱事件算是圓滿解決,但這樣的新一起“證明女孩是女孩”事件卻不得不讓人聯想起早前發聲的一系列奇葩證明事件,當論證你為什么是你,我為什么是我這樣的哲學論題被搬到現實中,并要求出具一系列文件證明的時候,啼笑皆非的同時卻也引人深思這是不是反映某些制度有待完善的新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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