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麗鈞 通訊員何菲 李東瑞)近日,省財政廳、省工信廳聯合出臺《河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分配方式等內容進行了細化和完善,明確了各級財政和工信部門在資金預算管理、績效評價等方面的職責。
《辦法》提出,專項資金重點對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及優化發展環境四方面給予支持,主要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和集聚發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載體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與運營、金融機構多渠道多方式融資等。
專項資金分為省本級和對下轉移支付資金。省本級資金,按照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應當納入政府采購預算;對下轉移支付資金以項目法分配為主,支持方式分為以獎代補、后補助等。項目單位收到專項資金后,要建立項目臺賬、設立單獨賬冊或賬頁,嚴格按照相關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做好賬務處理。
《辦法》明確,省工信廳要對專項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在編制預算時,全面設置專項資金及項目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應包括產出、成本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績效指標。建立預算執行“雙監控”機制,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開展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